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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通讯员江公宣记者端木)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江宁开发区某公司工作的小张,怎么都没有想到,他一直视为老友的同事鲁某,趁借用手机的时候偷偷将他账上的1000元钱转走了。而有“害人之心”的鲁某自然难逃法律的制裁。

小张和鲁某是单位同事,平常关系比较好。今年1月底,小张请鲁某帮自己捆绑微信银行卡并设定支付密码,小张在使用微信支付时也并不避讳鲁某。2月2日,鲁某的手机话费没有了,想着小张的卡里还有1000元,于是鲁某借来小张的手机借着打电话机会,趁小张不注意,偷偷从他的手机微信里往自己的手机上发了多个红包,将1000元转到自己的微信账户里。第二天,小张查询银行卡时,发现里面的钱没有了,随后询问银行工作人员,得知自己的钱通过微信发红包转走了,小张当即报了警。

江宁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由于网上转账有记录,警方很快查明了事实。鲁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实际上却是证据明显,而网上偷偷转账成功,已经构成盗窃罪。目前江宁开发区派出所已将鲁某刑拘。警方提醒,市民在使用支付工具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要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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