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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爆炸被免官员张大勇任青岛市政府党组成员

资料图:张大勇。 图自青岛开发区政务网

被处分官员“复出”再添一例:青岛市委原常委、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张大勇,近日出任青岛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财新记者辗转获悉,2016年1月20日,青岛市委下发《关于张大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显示,青岛市委决定,张大勇同志任青岛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列王作安同志之前。

财新记者看到,一份编号为“青政字【2016】17号”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有关党组成员行政工作分工的通知》显示,张大勇的身份已为“市政府党组成员”,其具体分工是“协助扶贫开发、政府法制、政务服务工作”。王作安则“协助经济合作、平度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

另据青岛政务网消息,政府法制工作是青岛市长张新起分管的领域,政务服务由常务副市长牛俊宪分管,扶贫开发由副市长黄龙华分管。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显示,该市政府领导层中有一名市长和八名副市长,此外设置秘书长一名和副秘书长九名。

张大勇今年55岁(1961年12月生),山东安丘人,长期任职青岛,曾任胶州市委副书记、胶南市委书记等。2009年底,他任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工委书记,并明确为正厅级,后兼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黄岛区委)书记;2012年,他跻身青岛市委常委,并再兼任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工委书记。

青岛市中石化输油管道泄漏爆炸发生于2013年11月22日,事故共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2014年1月,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事故调查报告称,张大勇作为开发区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到位,督促指导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督职责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张大勇此次复出,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根据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此外,根据200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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