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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各路盗贼齐狂欢,或在城市,或在农村,有盗走他人辛苦一年的血汗钱,也有盗走家中散养的几只土鸡。日前,清流公安破获系列盗窃家禽案,偷鸡贼短短一个多月先后作案40多起,最多一个晚上,竟偷了200多只鸡。

自2015年11月份以来,清流警方接到多起农户家鸡被盗窃的报案,据初步统计,至12月中旬,共有40多户农家报案。盗贼一夜连偷数家,将村民们散养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的土鸡全部偷走。尤其进入12月份后,偷鸡案更加频繁,隔三差五警方便接到报案,而且范围不断扩大,从嵩溪和嵩口逐渐扩大到林畲、温郊等多个乡镇。偷鸡案的接连发生,给当地农户带来了巨大困扰,也使办案民警倍感压力,由于案件都是在深夜,加上当地农户都习惯放养家鸡,案发时无目击证人。随着被盗家鸡数量加大,户数增多的同时,案值也不断提高。

经过多日调查,民警掌握了嫌疑人作案规律和特点。根据视频资料显示,犯罪嫌疑人至少为两人以上,作案工具为编织袋,交通工具为一辆两轮摩托车和一辆三轮摩托车。通过进一步分析,民警发现这两辆摩托车经常是一前一后行驶,并且都是往明溪方向逃窜。据多方情报碰撞分析,警方确定长汀籍的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将乐县白莲镇将其抓获归案。

据王某交待,得手后,他连夜叫上明溪县城的鸡贩子邹某骑三轮车来载,成交价格为5元1斤。此外,王某等人在偷鸡过程中还顺手牵羊盗窃村民家中的冰箱1台,摩托车1辆,涉案总价值10万余元,另交代还曾到明溪、将乐等地偷鸡的犯罪事实。

2015年12月21日,办案民警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很快就在明溪县城抓获涉嫌销赃的鸡贩子邹某。经审讯,邹某对其多次低价收购王某等人所卖土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邹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年关将至,盗窃猖獗,对日常看护不紧的物品,如家禽,在白天可放养,到晚上就需要关进笼中,锁入家中,邻里之间互相提醒,看到有陌生人到村子,应提高防范心理。另外,家中不要留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各种银行卡、存折、有价证券等。(吴火招 马木生)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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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三明 诈骗案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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