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莆田新闻
分享

海峡网8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养东) 昨日,记者从仙游县环保局获悉,仙游县远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因项目环评报告书被撤销后,未及时补办,且被责令停止施工后仍然施工,被仙游县环保局罚款7万元。海都记者了解到,今年环保部办公厅《关于6起冒用环评资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违法行为处理意见的函》(环办环评函[2016]218号),通报了仙游县综合建材商业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冒用资质编制一事。该项目开发商为仙游县远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其委托福州通和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但是该公司冒用了环评资质。

环保部通报此事后,莆田市环保局召集会议部署调查,发现福州通和环保有限公司在没有与天津大学正式签订合作协议的情况下,草率合作,冒用天津大学环评资质提供方便,负有一定的责任。

仙游县环保局决定对福州通和环保有限公司在仙游县综合建材商业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合作编制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予以通报批评,今后仙游县环评市场不允许福州通和环保有限公司进入,该公司不得在仙游县范围内承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务。

与此同时,仙游县环保局撤销了仙游县远大房地产有限公司该项目的环评批复,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函,并要求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环保局审批并及时办理验收手续。执法人员责令该项目停止建设,限在7月10日前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不过,7月11日上午,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仍未停止施工,逾期未补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并罚款7万元。

 

责任编辑:肖舒

相关阅读
最新莆田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首个数字文旅生态大会在榕举办,开启文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