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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6月28日讯(海都记者 陈晋)记者昨日从仙游县政府获悉,仙游县残联、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实施社会保险补贴,该县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可在每年6至7月间,向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通过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及其雇用的残疾员工、灵活就业的残疾人,并符合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就业登记,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以个人身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有关条件,补贴标准为每年按照本地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据悉,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应于每年6至7月间向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提出申请,经县残联、人社、财政等部门审核、审批、审定后,可在每年10月底前领到社会保险补贴,若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则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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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莆田 处罚 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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