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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6月8日讯(海都记者陈丽明) “居委会要在小区内建停车场,侵占了小区的公共用地。”昨日,莆田市民李先生致电海都热线95060反映,新塘社区居委会要在原莆田县政府集资房小区内的空地上建停车场,这一项目还是今年城厢区委区政府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居民质疑居委会此举侵占了小区的公共用地,担心小区业主的私有财产被侵犯。

停车场用地归小区 业主觉得影响生活

原莆田县政府集资房小区位于市区建丰路附近,建丰路南侧停车场改造工程是今年城厢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不过停车场的用地属于原莆田县政府集资房小区。有业主质疑此举侵占了小区的公共用地,侵犯了各业主的私有财产。

拟建造的停车场位于原莆田县政府集资房小区和荔城区国税局集资房边上,李先生是国税局集资房的居民,他称停车场规划的出口就在国税局集资房边上,将会对小区造成影响。

原莆田县政府集资房小区有业主也表示,停车场将在小区空地上建造,这些空地属于小区所有,也分摊给了各个业主,属于业主的私有财产,居委会打算在小区内建造停车场属于侵权行为,他们要求停止。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份开始,新塘社区居委会就发出过通知,称要在小区空地上进行水泥硬化等改造,但因有部分居民并不同意,小区至今未启动施工。

居委会:是为改善小区环境 建成将交业主管理

新塘社区居委会书记傅先生告诉记者,停车场所在的地确实是原莆田县政府集资房小区的公共用地,因小区本身没有物业,是居委在进行管理。之所以打算在小区内建造停车场,是因为小区内环境脏乱差,如果直接投入资金搞硬化绿化无法获得上级部门批准,他们便借助建设停车场改善小区的环境。

据傅先生介绍,该集资房小区目前有二三十个停车位,工程计划对小区内一些种菜的空地进行平整后,统一进行硬化,建设50多个停车位,区财政投资40多万元。傅先生表示,停车场建成之后将供小区车主免费使用,居委会也不会主动介入管理,由小区居民合理使用。

据透露,居委会去年曾向停车场用地所属的其中4栋集资房的96户业主摸底征求意见,不同意的只有17户,居委会发现反对的业主不多,就向上级部门申请了该工程项目,获批后准备施工。该项目已于今年4月份完成招投标,工程原拟于今日动工,但因有业主反对暂缓施工,居委会表示下一步将在凤凰山街道办的指导下,和居民进行协商,做通居民工作之后再施工。

责任编辑:刘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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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警本来想扫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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