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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5月20日讯(海都记者 陈丽明) 交警部门近日开展严管“生命通道”专项行动,严查高速公路上应急车道被占用,同时,要求市区社会车辆在行驶时遇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应避让,否则将按规定予以处罚。昨日,有市民致电海都新闻热线95060反映,在行车时,如果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产生交通违法行为怎么办?

根据福建省交警总队日前消息,针对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频频被占用的问题,省公安厅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6号)做出部署,决定自今年4月份至今年底开展严管“生命通道”专项行动。

除了对高速上应急车道被占用的情况进行严查,市区社会车辆在行驶时遇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应避让,否则将按规定予以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的,将被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记3分。

莆田交警部门相关人士介绍,按照规定,因让行特种车辆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以违法论处。驾驶人因避让特种车辆有交通违法的,可以通过公安热线电话、公安热线平台进行申辩,警方会调查后视情况取消处罚。在莆田高速公路辖区,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集机关申请消除;采集单位经充分调查核实,确定违法行为为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产生的,上报支队审核审批后予以消除。

如果有车主在莆田高速公路辖区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产生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向交警相关采集单位申请消除。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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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莆田 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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