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养东) 昨日,记者从城厢区环保局获悉,该区六家食品企业因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等问题擅自投入生产被立案查处,分别为城厢区鸿发食品厂、城厢区福润食品有限公司、城厢区鑫宝食品有限公司、城厢区海清食品厂、福建新绿食品有限公司、城厢区福生饼业食品厂。
日前,省环保厅环境执法人员与城厢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前往检查时,发现六家食品企业因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须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保部门对这些企业进行立案。
根据六家企业的不同情况,城厢区鸿发食品厂、城厢区福润食品有限公司、城厢区鑫宝食品有限公司各被罚款3万元,城厢区海清食品厂、福建新绿食品有限公司、城厢区福生饼业食品厂各被罚款2万元。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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