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莆田新闻
分享

海峡网10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吴华英) 近日,莆田市荔城区法院审结一起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案,因非法经营数额达481400.79元,主犯陈某被判刑三年,罚款245000元,从犯苏某被判刑两年,罚款50000元。

据介绍,去年2月始,陈某将自己位于荔城区的一套房作为办公地点,自建网站做起了销售假冒耐克注册商标球衣的生意。陈某雇用苏某作为管理人员,除了管理工作,从市场上进货以及发货给境外客户也由其一手包办。此外,该网站还招了4个客服人员负责联系境外客户和接受客户订单。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间,被告陈某在网站上销售假冒耐克注册商标球衣共5466件,总金额计78789美元,折合人民币481400.79元。

责任编辑:郑梅钦

最新莆田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人保财险福州市分公司: 党建引领乡村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