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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4年后出租车改为新能源车 将推行私家车合乘

漳州将对现有出租车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4年后全部为新能源车、许可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私人小车可发布顺风车……漳州市将对现有的出租车管理制度进行改革,针对《漳州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从昨日起到10月3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年后出租车全部为新能源车

《意见》提出,到2020年,漳州全市出租汽车骨干企业达3家左右,主要分布在市中心城区;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公司化经营,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签约率达100%;新能源、清洁能源出租汽车比例达100%。

新增巡游出租汽车(下简称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现有巡游车经营权使用(不含公车公营车辆)全部过渡至2026年11月30日。巡游车的经营权每一轮期限6年,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2026年12月1日起,对车辆经营权使用期满的,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实行有条件、有期限的行政许可,许可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既有的巡游车经营权,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现有承包费或定额任务、抵押金过高的要统一协商降低。

由95128电话替换968969

《意见》称,鼓励巡游车通过电召、互联网等方式提供预约服务,逐步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巡游车95128电话召车号码,968969电话召车号码业务逐步转移。鼓励巡游车使用“交通一卡通”和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方便公众乘车。

将在车站、商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划定巡游车候客专用通道。2020年前,中心城区建有3个以上加气站,东、西、南、北四个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解决驾驶员休息、就餐、如厕与车辆快修、加气、保洁等问题。

私人小车可发布顺风车

《意见》还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意见》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且不以盈利为目的。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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