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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新房,却发现房子里“长”出一间电梯机房,悬在半空横梁上。而下方不到3米,就是一间卧室。

邹女士家中二楼悬着电梯机房(画圈处)

邹女士家中二楼悬着电梯机房(画圈处)

最近,市民邹女士拨打了海都热线通95060反映她在漳州市区御龙天下小区所购新房的遭遇。从2014年交房至今,邹女士一家都没能搬进新房,希望开发商给个说法。

对此,开发商信和置业有限公司称,该小区及单元设计、施工方面均按国家标准进行。

前天,漳州市住建局科技设计科负责人表示,此纠纷还是要看开发商原始设计图纸,对于该电梯设计究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联系设计单位及审图单位,作出说明。目前,邹女士家人已就此提起上诉。

  业主:看房时,发现房里悬着建筑

在市区腾飞路御龙天下小区一期3幢502室,市民邹女士颇感郁闷。

邹女士说,由于公公80多岁,不适合独居楼梯房,2013年公公花了142.2602万元买了这套楼中楼电梯房。“买房时,我们反复提出要去看房,售楼人员不让,说是期房,不能看,也没跟我们说房间里有电梯机房。”在购房合同及房屋分层平面图中,也未体现电梯机房的位置。

2014年3月31日,邹女士一家人办理完交房手续去看房,只见二层阁楼上,凭空多出了一间约8平方米、20多立方米体积的建筑。而和邹女士家同一情况的有3家。

随行的物业工作人员称,是电梯机房。

可邹女士认为,电梯机房还会带来噪音及震动,不仅影响到家人的生活,而且影响到房屋的装修和整体美观。事后,他们跟开发商沟通,协商换房或退房,遭到拒绝:“开发商不认错,说只能免掉我们2年物业费,我们不答应。”

为此,邹女士一家查阅了大量法规,认为是开发商违规,2014年,邹女士家人提起了诉讼。她称,一审因起诉内容有误,家人败诉;2015年,家人再次向芗城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现在还没有结果,我们一直在等”。

  开发商:设计施工符合国家标准

新购住房,凭空“长”出一间电梯机房,这到底是不是设计缺陷?开发商有没有蓄意隐瞒欺骗购房者?

海都记者找到了御龙天下销售部,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她们是二期的销售人员,一期的销售并未参与。对于记者的疑问,可以向开发商提出。

随后,海都记者找到了开发商信和置业(漳州)有限公司,该公司行政副经理任海清出示了一份回复函。该函称,有关情况,公司一直积极跟相关业主沟通联系,该单元业主去年向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处理单元事宜,法院裁定业主败诉并驳回其提出的所有要求。公司重申,其小区及单元设计及施工方面均按照国家标准,以及在符合国家政策之规定下,合理合法地进行。

对于记者提出的具体问题,该公司并未回应。

  律师:合同约定不明  可要求赔偿或解除合同

对此,漳州市住建局科技设计科负责人称,电梯机房设在房间内是否违规,还是要看开发商原始的设计图纸,到底有没有变更电梯机房的设计。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提供原始设计图,并就自己的疑问,进一步要求开发商联系设计单位及审图单位,作出解释和说明。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吴文都律师认为,从房屋买卖的目的和基本效用考量,电梯机房设计业主的房间里,肯定影响了该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首先是造成了房屋的不美观,更重要的是影响到了房屋的正常使用”。他建议,业主可以就此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而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则认为,这起纠纷应该属于购房约定不明,不属于合同欺诈,如果该电梯机房影响到业主的正常使用,业主可以起诉解除合同,或跟开发商协商,如达成一致也可赔偿解决。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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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车辆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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