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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龙海市婚姻登记中心离婚窗口前,持刀捅伤妻子的黄某龙已被批捕。昨日,海都记者从龙海市检察院获悉该消息。  

去年12月1日下午,在龙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大厅,一对夫妻在窗口前欲办理离婚手续时,丈夫黄某龙突然拿出刀,捅向妻子黄某丽(本报去年12月2日A8版曾报道:离婚窗口前夫妻办手续起矛盾 丈夫拿刀捅伤妻子)。  

黄某龙是漳州开发区人,婚后与妻子黄某丽感情不和,两人经常吵架,2011年短暂离过一次婚。黄某龙交代,2015年8月份,一次剧烈的争吵过后,妻子又向他提出离婚。同年12月1日16时许,两人相约到龙海市民政局结婚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到登记大厅时,黄某龙又改主意不离婚了,而黄某丽执意要离。  

气愤不已的黄某龙,想吓唬妻子,便从西装口袋里拿出家里带来的水果刀,朝她的脖子割了一刀,又朝她的头部等部位割去。听到争吵,原本在大厅外面等候的黄某丽的哥哥黄某祥马上跑进大厅,在制服黄某龙过程中,右手也被割伤。  

最终,黄某龙因故意伤害罪被批捕。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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