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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着手实施新规:9月起派出所不再开20类证明

 “能不能帮我开个证明,证明我是我”,“我要找工作了,快帮我开个无犯罪记录证明”,“我需要开个健在证明,证明我还活着”……繁琐、形式化的证明套路真多,常让市民跑断腿,让民警累弯腰。不过,这样的烦心事有了解决之策。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自9月1日起,派出所将不再开具户口迁移情况等14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9类事项由派出所视情予以开具,而居民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6类证明将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

去年8月22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公布生存(健在)或死亡、亲属关系、身份证丢失等18种证明不该到派出所开具。此次出台的《意见》,是对开证明问题的进一步规范。

昨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目前我市公安部门正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如何实施新出台的《意见》。本报建议市民,若去派出所办理相关证明,最好先打电话咨询,以免跑冤枉路。

【案例】

保洁员想要开 无犯罪记录证明

殿前派出所不久前遇到一件奇葩事:一群穿着保洁服的人“冲”进所里,嚷着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原来,厦门一家政服务公司今年录取保洁员时,要求他们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他们这才一窝蜂涌进了派出所。

“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情况,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去年8月,公安部已发布相关消息,有18种证明,都是不该到派出所开的。”民警解释。

失主想要开 苹果手机遗失证明

“有人来所里开苹果手机遗失证明。”莲前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前不久,几个市民到所里称自己的苹果合约机丢了,如果没有派出所出具的遗失证明,光凭身份证,营业厅不能把之前丢失旧卡的合约套餐转到新卡上。

民警表示,如果确实需要派出所开具遗失证明,也得先提供证据,比如丢失地点、丢失时间、购机发票和合同、手机包装等。“这么多人陆续过来开证明,又无法提供相应证据,我们不能随便开。”

【解读】

亲属关系等证明仍由派出所开具

理由:无法凭法定身份证件证明

对于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无法凭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意见》要求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

《意见》明确,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对急需登机、乘火车、长途汽车、船舶、住旅馆、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因丢失、被盗或者忘记携带等原因无法出示法定身份证件的人员,机场、火车站、港口等公安派出所和旅馆、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后办理并注明有效期限,用于临时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船舶和入住旅馆、参加考试。

在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及户口注销证明方面,《意见》要求,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分、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在无犯罪记录证明方面,《意见》指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此外,《意见》也对被拐儿童身份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非正常死亡证明等证明的开具作出了规定。

派出所不开户口迁移情况等证明

理由:凭法定身份证件完全能够证明

根据《意见》,9类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具体包括:公民姓名、公民曾用名、公民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公民民族成分、公民出生日期、公民出生地、公民籍贯、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此外,5类凭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也不再出具证明。具体包括:户口迁移情况、住址变动情况、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注销户口情况、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证明由相关部门开

理由:公安机关职能之外

对于那些公安机关职能之外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证明,《意见》指定了负责部门并明确了办理方法。

需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凭当事人在使用部门的个人声明和能够提供的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者离婚证明书、配偶死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证明材料证明,需要核查的,由使用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核查;需证明当事人文化程度的,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书证明,或者依法办理公证;需证明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需证明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区分以下情形办理:因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核实新生儿未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公安部门核查;因申报户口登记时需核实当事人未在其他地方登记户口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核查;因出国(境)定居需要办理无户籍公证的,由公证机构向公安部门核查。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需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由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者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

因公民个人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录入差错等原因,致使公民在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的登记信息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登记信息不一致,需证明两者为同一人的,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核查,公安部门根据职责提供必要协助。(据新华社)

【相关】

厦门市警方已接到“黑户”落户通知 具体细则正在制定中

新生儿没有户口,无法报名上学;没有户口,没法考驾照。昨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市公安局已接到《厦门市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于通知中4大类11种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的执行细则,上级部门正在制定中。

据了解,该方案中的4大类11种无户口人员,针对新生儿无户口、婚嫁注销户籍、户口迁移证遗失、刑释解教人员的“黑户”问题,早在两年前,市公安局已经通过专项行动,逐步摸排和清理,按照省公安厅的要求,帮助这些无户口人员办理户籍。

目前,仅有“被收养或捡拾抚养的无户口人员”这类情况,由于需要其他部门配合,且手续比较复杂,仍存在一些“黑户”的情况。据户籍民警介绍,近期由于临近开学,不少新生儿“黑户”的家长,正按照之前执行的规定,给新生儿申请落户,以免影响孩子正常上学。

虽然该方案的执行细则尚未制定,但市公安局已经通知各派出所对方案中的“黑户”人员进行摸排,相关的“黑户”人员,也可以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自己能否落户,并积极主动配合警方清查。

本报此前也连续关注“黑户”人员落户问题,读者可以查询厦门日报6月29日B02版报道(《我省四类“黑户”可上户口了》),看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该方案中具体的要求。

【资料】

4大类11种 无户口人员

一、未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人员

1.国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

2.国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

3.港澳台出生的无户口人员

二、被收养或捡拾抚养的无户口人员

1.被收养的无户口人员

2.被捡拾抚养的无户口人员

三、户口被注销的无户口人员

1.被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

2.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3.在2003年8月前被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人员

4.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无户口的人员

四、其他无户口人员

1.在救助管理机构和安置机构中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

2.根据现行规定及本方案仍无法解决的其他无户口人员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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