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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流传飞艇在厦门海沧飞 实际是假的

视频截图。

近日,朋友圈流传一段遥控飞艇翱翔在空中,侧面贴有广告标语。看到广告上的信息和背景,不少网友认为,飞艇是在海沧石室禅院的上空。事实上,该视频是合成的,所在位置不在海沧,而且,飞艇也不是想上天就能上天。

视频是合成的

飞艇所在地为重庆

在这段十多秒的视频中,背景有青山绿树,近处是亭台楼阁和临时搭建的帐篷。飞艇上写着“某钢琴教室暑期火热招生”,并标注联系人和电话,地址正在海沧。

“这位置像海沧的石室禅院。”有网友猜测。记者致电钢琴教室,工作人员表示,视频是假的,字是合成的。“只要128元,就能做这样的广告视频。”在昨日,这段视频又有新版本,背景不变,飞艇上的内容变为“祝天下的父亲节日快乐”,还伴有音乐,可见这段视频确实是合成的。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一位网友在优酷网上传了类似视频,记者随即与其电话联系。这位网友李先生表示,他就是视频的拍摄者,飞艇是今年春节在重庆沙坪坝区放飞的,这是当时为一家房地产公司做的飞艇广告。“放飞艇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一般在偏远县城比较容易申请。”

飞艇不能随意上天

须经相关部门审批

正如李先生所说,让飞艇等航空器上天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和公共航空运输飞行以外的航空活动都称为通用航空,必须遵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根据条例,让飞艇在厦门上天,必须向空军和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申请,如果申请被批准,还应在飞行前将飞行计划提交给厦门空管站,并向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报备。

市气象局工作人员也说明,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飘移的充气物体)和系留气球(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除了遵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还应遵守中国气象局第9号令《施放气球管理办法》。要让两种气球上天,相关个人和单位必须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并提前向气象部门申请。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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