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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因长时间沉迷黄色录像,竟对幼女实施强奸行为。近日,被告少年小飞因犯强奸罪获刑。

案发时,被告人小飞15周岁。2015年3月的一天,小飞趁6周岁的被害人小美到其家中玩耍之机,在自己房间内对小美实施强奸行为。随后,2015年6月的一天下午,小飞再次以同样手段对小美实施侵害。

案发不久后,小飞在家属的陪伴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小飞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在审理期间,小飞的家人赔偿了人民币3万元给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谅解。

这起案件历经两审,最终,厦门中院认定,被告人小飞两次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中院判决认为,小飞犯罪时不满十六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又是自首,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另外,小飞的父母也当庭表示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监督,加上小飞患有疾病等具体情况,因此,厦门中院最终决定对小飞宣告缓刑。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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