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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虽未离身,卡里的1.1万元却不翼而飞,厦门焦女士的报案引起了警方的重视。12日上午,厦门警方发布消息称,已成功侦破“3.25”伪卡盗刷类信用卡诈骗系列案件,摧毁全链条犯罪团伙1个,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破获案件17起,涉案金额近百万元,缴获POS机、写卡器、伪卡、手机卡等一批作案工具。

今年1月24日,焦女士报警称,其银行卡被人盗刷人民币1.1万元,可银行卡一直由自己随身携带。厦门市思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警后立即开展侦查,发现其最后一次刷卡消费是一个多月前在思明区某餐馆。民警分析,焦女士的银行卡被盗刷很可能是通过餐馆的POS机,被盗取银行卡相关信息。经过进一步侦查,民警获悉,该餐馆POS机曾经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工作人员维修过。侦办期间,思明经侦大队又陆续接到几起相似的报警。经过调查发现,受害人都是在餐厅刷卡消费后银行卡被盗刷,而这几家餐厅都曾经维修过POS机。此时,线索均指向了为店家维修POS机的某第三方支付平台工作人员翁某。同时,民警调取了几位受害人银行卡被盗取的银行监控视频,发现均为同样两名戴口罩的男子所为。

经过2个多月的侦查,3月25日,案情逐渐明朗,几名嫌疑人也浮出水面,该案被定为“3.25特大信用卡诈骗专案”。3月28日,专案组连续奋战三天三夜,对多个涉案点进行冲击,陆续抓获该犯罪团伙成员陈某、翁某、丰某,现场缴获作案POS机9台、写卡器1台,伪卡14张,手机卡37张及伪造的身份证、汽车行驶证若干。随后,又在无锡抓获第四名犯罪嫌疑人张某。至此,这一信用卡诈骗团伙的全链条团伙成员全部落网。

经查,犯罪嫌疑人交代,该团伙中的翁某通过在某第三方支付平台维修POS机之便,将事先非法改造的POS机先交付商家使用,随后其他成员便通过窃取受害人银行卡信息,复制空白卡,进而异地盗刷被害人银行卡中金额。目前,该团伙已实施作案17起,涉案金额近百万元。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一进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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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发现,银行卡伪卡诈骗中犯罪分子获取持卡人银行卡信息的主要方式有四种:一是利用顾客在商场、娱乐场所等营业场所消费时,改造POS机内部构造窃取顾客银行卡信息后复制;二是利用为持卡人非法套现之机窃取其银行卡信息;三是在消费者网络购物时,利用网络木马、钓鱼网站窃取;四是在银行卡自助柜员机上安装读卡器窃取。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树立安全用卡观念,养成良好的用卡习惯,切实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以及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并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一、在刷卡消费过程中,不要将银行卡交由他人代刷,保证银行卡始终在自己的视线内;

二、输入密码时,应当用手遮掩,防止被他人窥视,并适时变更卡密码;

三、注意服务员刷卡的次数和服务员的手中是否藏有疑似测录装置的不明物体;

四、夜总会、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因夜间室内光线昏暗、持卡人往往喝酒过量致思想麻痹,这些场所最容易遭不法分子“下手”,持卡人应特别注意;

五、不要到非法套现点进行刷卡套现,更不能参与“养卡”(即把信用卡固定放在非法套现点,由他人代为套现和还款),这些场所也容易遭人窃取银行卡信息;

六、网络购物时尽量选择大型的、知名的、有信用制度和安全保障的网站购物,仔细分辨“山寨网站”、“钓鱼网站”、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链接。

七、使用银行自助柜员机时,要仔细检查有无异常装置;

八、持卡人一旦发现自己卡内资金被盗刷,应当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进行止付,并及时报警。

九、尽可能定期更改银行卡密码。

十、尽量使用带芯片的银行卡。(记者 田圆 通讯员 厦公宣)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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