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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下午,翔安民安大道与翔安东路路口发生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一辆直行的挂车,在躲闪左转的一辆小车时,车厢发生侧翻,重达50吨的碎石子倾泻而下,将小车淹没,小车内一对情侣不幸罹难。

面对体形庞大的大货车,其他机动车辆及行人都变得格外脆弱,涉及货运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后果往往也较为惨重。在道路上如何与货运车辆“和平共处”?我市警方来支招。

[招数1] 不与大货车并行

不要与货车长时间并排通行,因为货车车体大、后视镜小,车身存在很多盲区,所以小车应 “果断超车,远离货车”。不过超越大货车也讲究技巧,不可盲目。超车前要提前观察前方路况,在确保前方路况良好的情况下,打转向灯、鸣号,同时观察货车的动向。

[招数2] 保持安全车距

不要紧随大货车之后通行,应保持安全车距,跟车太紧容易挡住视线,并对前方突发状况难以及时应对。若大货车急刹车,后方小车容易追尾大货车,甚至钻入大货车底下而被压扁,无异于“以卵击石”,小车安全气囊弹出的几率很低,车内驾乘人员生还的可能性非常小。

[招数3] 切忌弯道超车

身材魁梧的大货车在拐弯时,驾驶人的视野盲区会进一步增大,同时会出现内轮差。所以,在弯道上碰见货车,其他车辆及行人应尽量让行,与其保持安全车距,不要图一时之快与之抢行。此外,超载货车很容易在急弯中失控,万一发生侧翻,后果不堪设想。

[招数4] 遭尾随要及时变道

当后方货车鸣笛或闪灯时,前方小车一定要赶紧变换车道或加快车速,摆脱大货车。因为这时后方大货车司机很可能在提醒你,他的车子出现了状况或刹不住车。此外,行驶在大货车前方,不要毫无征兆地随意变道,应提前打转向灯,做出提醒,货车惯性大、难控制,一旦反应不及极易发生危险。

[招数5] 进出隧道要小心

跟在货车后进出隧道,要注意拉开车距,特别是在阳光猛烈的白天,进出时的光线反差可能会让眼睛在短时间内出现“失明”,看不清东西。这时若跟紧前车,一旦前车减速、刹车,后车可能反应不及而发生事故。

[招数6] 夜间避而远之

夜间是货车通行的高峰期,也是货车司机容易犯困、超速的时期。所以小车要尽量避免走夜路。若不可避免,要集中注意力,提高警惕,不要在大货车前方、后方及两侧通行,应尽早变道远离。

[招数7] 雨天更要谨慎操作

雨天是货车事故的高发期,除了超载、超速、制动距离较大等原因外,货车车轮卷起的水雾较大,会让跟在后面、旁边的其他车辆的挡风玻璃上一片模糊。所以其他车辆应减速,离开水雾范围,或加速超越大货车。超车过程中要记得鸣笛、闪灯,雨刮的速度也要调到最大挡,保证视野清晰。

【相关提醒】

货车违法

6种危险行为将严罚

1、超速

超速驾驶缩短了驾驶人的反应速度,影响车辆操作稳定性和安全性,增加制动距离,极易导致货车侧翻、失控。

法律规定:超速20%以下,中型以上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处警告、记6分;在其他道路行驶处警告、记3分。超速20%-50%,中型以上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罚100元,记12分;在其他道路行驶罚100元、记6分。

超速50%-80%,中型以上货车不论在何种道路行驶,罚5百元、记12分、吊销驾照;超速80%以上罚1500元、记12分、吊销驾照。

2、超载

超载会缩短汽车使用寿命,加速轮胎、发动机、弹簧钢板等零部件老化;增大离心力、降低制动性能,影响汽车操纵安全性。

法律规定:对于驾驶人,重中型货车超载未达30%罚5百、记3分;30%以上未达100%罚5百元、记6分、扣车;超载100%以上未达200%罚2千元、记6分、扣证1个月、扣车;超载200%以上罚3千元、记6分、扣证3个月、扣车。对于车辆所有人或管理者同样要处罚:超载未达100%罚2千元,超载100%以上未达200%罚1万元,超载200%以上罚5万元。

3、违反限行规定上路

7:00-9:00、11:00-20:00,思明区道路(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7:00-9:00、17:00-20:00,思明区道路(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湖里区长岸路高架桥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7:00-9:00、17:00-20:00部分路段禁止货车通行。7:00-9:00、17:00-19:00,集美大桥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7:00-9:00、17:00-20:00,海沧大桥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7:00-9:00、17:00-19:00,厦门大桥禁止重中型货车和具有载货能力的专项作业车通行;翔安隧道、仙岳高架、成功大道(演武大桥-湖里大道口段)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

法律规定:罚150元,记3分。

4、非法改装

为了多拉货,不少货车会对车辆进行改装,如加高车厢,换后桥等,必然导致超载,从而增大货车制动距离和离心率,在车子转弯时容易发生侧翻等事故。

法律规定:擅自改装车身外形、特征、相关技术数据,罚5千元并扣车。擅自改装车辆结构、构造罚一万元并扣车。

5、假套牌、遮挡号牌

使用假套牌,或故意遮挡号牌,会让货车驾驶人对违法行为更加肆无忌惮,一旦违法,还会增大交管部门的侦破和受害方的赔偿难度。

法律规定:未悬挂、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罚5百元、记12分,三次以上加倍;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罚一万元、记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扣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罚一万元、记12分、扣车。

6、疲劳驾驶

夜间驾驶人容易疲倦,驾驶人应保证充足的睡眠,不要在自己习惯睡眠的时间里开车。行车中若感到疲劳,应在规定的停车场所停车,下车活动或休息后,再继续前行。

法律规定:驾驶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这里同样包括货车司机。

警钟

长鸣

货车撞面包车8人亡

2012年6月1日,在省道206线同安澳溪村路段,一辆面包车与一辆大货车迎面相撞,并被货车推行了数百米远。面包车整车严重变形,车上8人当场死亡。经查大货车存在超载、超速、违法变更车道、刹车失灵等问题,对本事故负全责。

疲劳驾驶撞死1人

2013年5月1日凌晨4时30分,余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福昆线行驶至福昆线(324国道)洪塘村路段,与孙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余某和孙某无伤害,但第三人谢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经查,孙某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过路口不减速引车祸

2013年5月25日凌晨1时,刘某驾驶一辆重型专项作业车,沿着锦园东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直行通过锦园东路与杏林北二路交叉路口时,与沿杏林北二路由西往东方向通过交叉路口、由张某酒后驾驶的无牌轻便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张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事发后刘某驾驶重型专项作业车逃逸。经查,当事人刘某驾车直行通过事发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且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导致碰撞事故发生;当事人张某无证且酒后驾车,致发生碰撞,也存在一定责任。

货车卸沙埋6岁男童

2014年12月28日傍晚5时许,在马巷亭洋村某工地,三名小孩在工地里玩耍,一辆运沙车开进工地,没有注意到车后玩耍的孩子,开始卸沙。两名男孩及时躲开,一名6岁的孩子躲闪不及被倾泻而下的沙子掩埋,经过1个小时的救援,小孩仍失去了生命。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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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太阳湾独“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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