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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一己之利,未经审批,擅自对临街阳台,进行扩建装修,改成自家贮藏室,不仅违反相关城市管理条例,也导致全体业主共有的地下车库,变得十分黑暗、潮湿。昨天下午,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清源街道联合组织人员对西湖豪庭小区1#至2#楼的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

泉州西湖豪庭7户业主违建 执法局昨拆除两处

­工作人员拆除违建

­ 市民举报

­ 私自擅改临街阳台 挡了共有车库采光

­ 据市民举报反映,丰泽区西湖豪庭小区1#至2#楼临近西湖街的一层业主将临街阳台擅自扩建,底层倒板改为贮藏间,影响到全体业主共有的地下车库的通风和采光,导致地下车库黑暗、潮湿。

­ 该举报件举报的违建户共7户,每一宗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其中有5宗已装修入住,还有2户于今年5月份开始施工。执法中队下发调查通知书,责令业主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自行拆除该违建,该两户业主虽已停工但未自行拆除。

­ 昨天下午,区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清源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实施拆除。

­ 区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新增“两违”实行“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2016年5月份开始建设的两户业主,属于现行“两违”,严格按照“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治理要求,依法依规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同时配合清源街道办事处组织执法人员拆除。

­ 部门表态

­ 对另外5宗违法建设 分门别类坚决处置

­ “对西湖豪庭的另外5宗违法建设,我们将根据情况,分类处置。”该负责人称,首先是动员自拆,以中队执法车为流动宣传阵地,配备“两违”治理宣传录音,深入社区、小区宣传“两违”相关政策,主动向违建业主沟通协调,动员其自行拆除;配合助拆,对违建业主愿意自行拆除却存在拆除困难的,应主动沟通,探究拆除方法,帮助解决难题,助力拆除违建;依法强拆,对拒不愿自行拆除的违建业主,依法采取强制拆除,依法强拆所产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 一经认定“两违”,拒不拆除整改的,将根据“两违”综合治理相关规定,报送市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暂缓其办理不动产的登记、过户、交易、抵押等。此外,违建业主经调查若是公职人员的,将违建情况报送所在单位收悉,对拒不拆除的,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案件相关材料报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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