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石狮市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经查,2015年5月至6月,鸿山镇东埔一村村委会利用召开会议之机,两次用村集体资金向村两委成员及工作人员发放“误工及交通”补贴。2016年4月,鸿山镇党委给予东埔一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邱尚赞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东埔一村村委会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
通报要求,全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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