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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企业实现四证合一

一次受理 三天拿证

本报讯 (记者 陈云青 通讯员 张惠虹)“药店‘四证合一’后,三天后就能拿到《药品经营许可证》,没想到现在办理开药店证件的速度这么快。”昨日,中心市区一家药店的办证人员在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顺利领到“四证合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首张“四证合一”证书发出

上个月,为贯彻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行政审批改革等要求,促进药品流通企业健康发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实行“四证合一”管理的通知》,对同时兼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的新开办药品零售(含连锁门店)企业,将原来分别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食品流通许可证》,改为只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经营范围中注明其他兼营项目。

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鲤城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个月,食药监窗口启动了“四证合一”办证审批模式,为企业办证进行一次性受理、审批、发证。“这是我市推行药品零售企业‘四证合一’以来,市区发出的首张《药品经营许可证》(“四证合一”)证书。”

减少企业办证成本

“以前药店要办齐证照,在申请食品流通、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许可时,要分多次进行勘查、受理、审批、发证,还要分次分类填写各种表格,算下来,办齐这些证件少说也要一个多月时间。”市区一药店负责人苏女士介绍,现在只需要办一张《药品经营许可证》,少交了几十份材料,只须到一个窗口就能办好,大约可节省30天的办理时间,确实方便了不少。

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申请药品零售企业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四证合一”证照,只需一次性提供筹建和验收申报资料,窗口即可一次受理、一次检查、一次发证,既简化审批手续,取消筹建环节现场勘察,提高办事效率,还减轻了企业之前办完《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往返申请的各项成本,有效实现便企便民目的。

责任编辑:林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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