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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未进行进出港信息注册与报告 一船舶被罚1万元

海峡网8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邱恩勇)2017年3月22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宣布取消内河船舶进出港签证,全面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实施后,船舶进出港口只需按照要求用手机或其他移动设备进行网上申报,无需到海事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签证。

今年2月,福州地方海事执法人员巡航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艘“陌生”工程船锚泊在辖区航道上。海事执法人员立即登录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查询。经查,该船既未进行船舶进出港信息注册,更未进行船舶进出港报告,海事执法人员随即登艇对该船进行检查,调查取证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船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十一条规定,船舶应当在预计离港或者抵港4小时前(提前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向将要离泊或者抵达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船舶应当对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于内河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有报告,但报告的信息不全或者不实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未进行进出港报告,但能立即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纠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严重性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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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进出港信息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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