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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7月4日讯 (海都记者 陈恭璋)海都讯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简称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发布,明年4月15日起实施。昨日,交警有关人士介绍,新国标最突出亮点是明确电动自行车“短途代步”功能,由此对相关指标进行严格管控。

据介绍,目前电动车事故多发,其中一项原因是限速器易被拆卸,车速快。统计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50公里时,碰撞死亡率近90%,新国标此项规定极具意义。

部门要进行防篡改检查

新国标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当具有防篡改设计,防止擅自改装或改动最高车速、功率、电压、脚踏骑行能力。

同时,新国标规定,有关部门对电动车的防篡改检查,应当检查车辆各部位有无可篡改的限速装置,如通过接插件插拔、剪断多余线路等方式判定;是否存在解除速度限制的按钮等装置;使用螺钉旋具、夹扭钳等工具进行非破坏性操作,检查控制器是否能被拆开,控制器装配结合面及其紧固螺钉是否采用胶固封。

新国标还注明,检查要按照如上这些方式进行,但不仅限于这些方法。

新国标实施将降低事故

对此,交警有关人士介绍,目前电动车事故多发,其中一项原因是,限速器装置十分简单,易拆卸,造成路面电动车车速大都超过国家规定,限速器成了应付部门检查的“道具”。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2013年至2017年,电动自行车引发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的火灾事故累计达到34起,共造成158人死亡。而在碰撞速度达到每小时50公里时,致死率近90%。

对此,该人士介绍,新国标增加了“防篡改”内容,使得电动自行车限速器真正做到“限速”,极具意义,将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的事故率和死亡率;同时,也有效保证了电动自行车“短途代步”的功能。

标准在修订电摩属机动车

目前,福州市面上还存在不少超标电动车,也就是电摩,相比于达标电动车,电摩车身大、速度快,事故多发,但在交警执法中,因为界限模糊,电摩究竟属于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一直存在争议。

在今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就新修订《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召开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明确表示,道交法将车辆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类型。而根据道交法和机动车相关法律、标准,电摩性能接近摩托车,实质上属于机动车。

据了解,目前工信部正在修订《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符合该标准的电摩将被列为机动车。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在发生事故或违法后,由于电摩生产、销售企业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生产、销售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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