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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7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 记者 卞军凯)近日,《福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该《办法》对市级众创空间的认定、管理、考核等作出详细规定。根据该《办法》,福州市将对考评合格的市级众创空间给予年度运营补助,3年考核合格可累计获得补助40万元。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中,福州市众创空间发展迅猛。在今年6月由福建省众创空间协会主办的2017海峡两岸创业先锋论坛,发布了全省众创空间数量:截至6月初,全省各地有众创空间600多家,其中福州200多家,约占全省总量的三分之一。此外,根据福州市科技局公布的数据,目前全市已认定市级众创空间71家,并且有22家被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

按照新出台的《福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市科技局每年将发布市级众创空间认定通知,经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的科技主管部门行政审查推荐,专家现场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局务会研究、提请市政府审定等程序,确定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名单。

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及其运营管理机构,应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支持的,取消众创空间称号。已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实行每年绩效考评与动态管理,对前三年考评合格的给予年度运营补助(第一年20万元、第二年10万元、第三年10万元);对考评不合格取消当年度运营补助,给予帮扶指导,整改期一年,第二年考评合格后按第二年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对连续两年考评均不合格的,或不按时参加考评的,取消其福州市众创空间称号。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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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福州众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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