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苏依婕) 12月3日是第33个国际残疾人日。记者2日从省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全省法院自觉把残疾人法律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加大司法供给,推动我省残疾人法律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今年4月,我省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残联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涉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试点省份。
突出人文关怀。全省84家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无障碍通行设施,配备无障碍辅助设备,建成276个无障碍法庭、185个无障碍调解室;58家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提供盲文等无障碍版本的诉讼资料,并为有需要的残疾人协调提供手语翻译等服务;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残疾人绿色服务窗口、配备导诉员,并引导残疾当事人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便利方式办理诉讼事务。此外,针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为残疾人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送达等服务502次。
突出权益保护。对于残疾人的起诉依法及时立案,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采取便利残疾人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主动告知其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并积极缓、减、免案件诉讼费,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为566名残疾人缓、减、免诉讼费535.66万元。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残疾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为593名残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820.22万元。
会上发布了10个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其中,我省办理的郑某诉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系全国首个涉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成功案例,实现当天促成调解、当天司法确认并全部履行到位。
据介绍,自开展涉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试点以来,我省选定莆田市作为试点城市,建立全国首家市级“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多元解纷中心”,由残联维权工作人员、志愿律师、特校手语及盲文教师、心理辅导教师等人员作为调解员,经岗前培训后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构建起“法院+残联+司法+N”多元解纷新格局。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聘请残联调解员89名,去年以来诉前化解涉残疾人案件1988件。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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