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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人社厅近日印发通知,继续实施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补贴政策,委托全省10个医疗护理员培训中心组织开展培训,根据考核合格人数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其补助。

医疗护理员是医疗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在护士指导下为患者提供简单生活照护等服务。根据规定,医疗护理员培训内容按照《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执行,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5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完成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将获得《福建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全省通用。(记者 欧阳进权)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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