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发布通知,明确从今年8月起,将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8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990元。
通知全文如下↓↓
有关市、县(区)民政局(老区办)、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规定,参照《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3〕39号),经省政府同意,从2023年8月1日起调整福建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标准每人每月1870元的基础上增加120元,调整后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990元。
二、经费分担。调整补助标准所需经费,仍由省、市、县(区)财政按7:2:1比例负担。2023年8月至12月提标所需经费省级负担部分由省财政厅另文下达,市、县(区)财政负担部分应及时安排下达,确保尽快发放到位。厦门市所需资金自行解决。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赵睿
- 福建省首个无偿献血宣传月主题活动启动2023-12-06
- 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收官2023-12-06
- 城乡农旅创品牌 优化服务助振兴——省供销系统持续推进“后备箱工程”建设2023-12-06
- 福建:主要领导现场督办 身体力行抓整改2023-12-06
- 福建省妇幼健康核心指标持续优化2023-12-06
- 福建出台方案 加快建设福厦“1小时生活圈”2023-12-06
- 福建再次提高革命“五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2023-12-06
- 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大会召开2023-12-06
- 十一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2023-12-06
- 台湾青年曹圣永谈两岸融合:让在厦就业生活的台胞对未来深具信心2023-12-05
-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
福建再次提高革命“五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2023-12-06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http://img.hxnews.com/w/templates/nhaidu/skin/images/pages/index_news_20160419/hxw_1.jpg)
![](http://img.hxnews.com/w/templates/nhaidu/skin/images/pages/index_news_20160419/hxw_2.jpg)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