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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3月13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645万元,对获得省科技奖的208个项目进行奖励,以激励广大科技者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这些获奖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奖16项、技术发明奖1项、科技进步奖179项、科技成果转化奖12项。省财政对获得省科技奖的项目给予分档奖励,其中一等奖奖励15万元,二等奖奖励10万元,三等奖奖励5万元。

省科技奖是福建省科技领域的最高奖项,每年评选一次,旨在奖励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项目所属组织和个人。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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