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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莆田市双福村村民郭涵涵:建设法治乡村 助推乡村振兴

省人大代表、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双福村村民郭涵涵。东南网记者 卢金福 摄

东南网1月12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如何通过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在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双福村村民郭涵涵表示,只有形成良好的法治乡村环境,才能有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进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得以顺利实施。

郭涵涵表示,法治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保障。

对此,郭涵涵建议加大针对乡村法律人才的培养,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立足基层、了解农村、熟悉乡情、熟知法律法规的法律人才。鼓励各类法律服务个人和机构加入乡村法治建设,努力培育和支持法律工作者、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

“要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经常在田间地头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有效引导群众尊法、学法、用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郭涵涵说道,乡村干部也要自觉向“法律明白人”靠拢,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形成良好的乡村法治氛围。

同时,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政府主导、服务多元的协调机制。要制定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按照“城乡一体、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总体思路,根据社会日益多元化的需求建立多元化的供给模式,运用多种手段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加大财政支持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以服务场所建设、人员培训、薪酬发放、购买法律服务等,保障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的常态化、持续性。

此外,郭涵涵还建议构建多样化的法治宣传途径。要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将法治宣讲下沉至乡村一级,把事关农民群众权利义务、事关基层社会稳定和农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

建立村级法治图书馆(角),更方便地将法律知识推送给每一位村民。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好村级法律服务中心。坚持便民性工作原则,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为乡村直接服务的法律服务主体和机构进行整合,实行资源共享,建立“一站式”公共法律平台,通过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解决、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服务,使乡村的法律服务实现从分散到集中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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