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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建省司法厅积极推进新时代全民普法机制改革,打造全国率先、全省覆盖的“蒲公英”志愿者联盟,创新“1+1+N”普法模式,着力构建新时代大普法工作新格局,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福建样本。经验做法多次得到省委领导批示肯定,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典型推广,入围第三届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2022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

首创“蒲公英”公益普法品牌,推动普法工作由“政府主导”向“群众共创”转变

福建省司法厅创新普法理念、机制、手段,充分引入社会力量,创新“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开展公益普法,实现“普法主体”转变,努力将法治种子播撒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为推进全国普法治理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一是创新普法理念,聚力“品牌化”打造。探索“人人志愿参与普法”模式,变“政府主导”普法为“群众共创”普法。创设“蒲公英”法治标识logo,统一行动章程和志愿者服装,邀请奥运冠军李发彬等担任形象代言人,打造具有高标识度的福建特色法治品牌,目前已入驻中央法务区、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两岸社区中心等100多个法治文化阵地,成为建设东南沿海法治高地的一张靓丽名片。

二是创新普法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着眼顶层设计,将打造“蒲公英”志愿者联盟作为福建省“八五”普法规划重要项目,通过制定《关于开展“蒲公英”志愿普法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任务、工作要求,加强日常指导、跟踪督促,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开展。

三是创新普法手段,推进“社会化”发展。省司法厅牵头成立总队,各级各部门成立支队、大队、小队,广泛发动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人才、具有法律背景的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普法,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蒲公英在八闽”“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等主题活动,目前,全省已建立“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110多支、发展志愿者7.2万余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880余场次,服务对象超2000万人,参与法律服务30万件、法律援助6万多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63万余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5.7亿多元。

首创“蒲公英”公益普法服务平台,推动普法工作由“被动接收”向“受众需求”转变

福建省司法厅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等,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精准的普法服务。

一是突出群众需求精准。创新打造“蒲公英”公益普法服务平台,制作“蒲公英”志愿者普法服务手册,开展“点单式”服务,实时掌握群众法律需求,发布普法活动任务,实现志愿者和群众精准对接。

二是突出服务对象精准。利用今日头条、抖音、微信等新媒体,组织“蒲公英”志愿者依托普法对象性别、年龄、兴趣、习惯等大数据分析应用,推送相应法律内容。民法典宣传月期间,仅福州地区就推送普法内容320万余次,实际互动2.5万余次。

三是突出法治培训精准。规范志愿者注册、登记、培训管理等,在“蒲公英”公益普法服务平台开设培训专栏,通过“线上+线下”“视频授课+案例学习”相结合形式,因才施策深入推进法治人才培育,今年联合省妇联对1.7万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开展学习教育培训。

首创“蒲公英+”普法拓展模式,推动普法工作由“单一形式”向“多元融合”转变

福建省司法厅树立“融合发展”理念,积极培育“蒲公英+”新模式,整合社会资源,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工作,构建“多元融合”大普法格局,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共同践行社会文明新形态。

一是做足“普法+文化”融合文章。原创“蒲公英”系列法治文化产品,打造“蒲小法”公益动漫形象及微信表情包,创作联盟公益歌曲《阳光下的蒲公英》,拍摄《守护少年的你》《家庭教育促进法》等100多部“蒲公英”系列微视频,其中《我是一朵蒲公英》获评首届“新时代全国机关基层党建新成就”短视频大赛“百优作品奖”。

二是做足“普法+德治”融合文章,坚持法德并举,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融入基层治理、精神文明创建等各方面,实现法治与德治的良性互动、融合促进,在尤溪县试点创新“蒲公英+朱子家训”,结合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推进县域法德共治,获评2022年福建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优秀服务项目。

三是做足“普法+关爱”融合文章。创造性地打造“法律服务+关心关爱”模式,围绕群众需求,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和心理帮扶,有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厦门监狱三监区“蒲公英”普法服务分队,通过“普法+心理关爱”帮扶模式,依法援助罪犯解决实际困难,让罪犯感受到法治温暖,着力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人民网记者 郭晟超)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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