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清智) 为推动“福”文化资源产业化转化利用,加快发展“福”文化产业,日前,福建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动“福”文化产业化转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指导意见提出,各地各部门要着力推动开发“福文创”、推动发展“福工艺”、鼓励创作“福文艺”、推动拓展“福之味”、深入打造“福文旅”,支持各地积极培育创建“福”文化创意转化中心,培育一批“福”文化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示范村镇,建设一批“福”文化体验示范空间。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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