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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信访局废止《关于印发<福建省信访局关于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福建省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等2份文件。省信访局还新制定了办信、接访、网信、复查复核、督查督办、舆情处置等工作规程。

省信访局一系列动作,旨在推动今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落地,在各地生根发芽,不断提高新时代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上下联动抓学习

《条例》围绕信访工作体制、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信访工作监督追责等方面进行了顶层设计。为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我省从省级层面到各地各部门坚持上下联动,抓学习、促学习。

今年1月28日,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全体成员视频会议,对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作出部署。今年3月,省联席办、省信访局第一时间全文转发学习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原原本本认真学,扎扎实实贯彻好。省信访局两次举办信访业务知识培训班,均把《条例》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其中一次邀请国家信访局专家以视频连线方式为全省信访系统作专题辅导。省信访局党组多次组织学习,确定局领导轮流前往省直单位和包片设区市宣讲。目前,已宣讲20余场。全省共组织在线宣讲和巡回宣讲400余场。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吴立新同志不仅通过局门户网站作在线访谈,还先后到省委党校、宁德福州市给党政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协调省委党校将《条例》内容列入教学培训大纲,列入“领导干部讲堂”。省信访局设计《条例》测试卷发给全省信访系统干部职工作答,征订《<信访工作条例>辅导读本》,发给全局干部职工和各设区市信访局领导学习。

据统计,各地各有关部门共举办各类学习和培训500多场次,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知晓《条例》、理解《条例》、运用《条例》。

形式多样抓宣传

我省各地各部门采取各种各样的形式宣传《条例》,提高社会公众对《条例》的知晓度。

省信访局将《条例》列入法治信访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重要任务,建立“谁办信接访谁宣传条例、谁调研督查谁宣传条例”普法责任制,全省在5月份开展“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 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律师、志愿者等人员,推动《条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设计“依法信访导引图”,组织创作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宣传视频、图片、海报、折页和传单等宣传材料,讲明信访程序和约束及禁止性规定,在各级来访接访场所张贴、播放和分发,向群众直观解说信访程序和办理流程,引导群众依法依规逐级信访。

协调国家和省主流媒体宣传报道40余篇,推动市、县两级媒体跟进宣传报道,组织动员全省信访系统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置专栏,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报道,让《条例》家喻户晓、耳熟能详。

全省信访系统拓宽思路、丰富手段,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多形式宣传活动1万余场次,创新形式唱响宣传《条例》的协奏曲。

扎实有序抓落实

我省采取多种措施不折不扣推动《条例》落实落地,在各地生根发芽,不断提高新时代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全省信访系统注重以《条例》为指针,坚持走法治信访道路,通过全面梳理现有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规程、流程等制度,做好废、改、立工作,积极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政策措施,真正让《条例》落地见效。今年4月,省信访局发出通知,要求对涉及信访业务工作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度、规程、流程、机制等进行清理梳理,尽快建立起与《条例》相配套的制度措施。目前,省信访局废止《关于印发<福建省信访局关于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福建省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等2份文件,对外工作依据均是合法有效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省信访局还顺应《条例》出台的新情况,新制定办信、接访、网信、复查复核、督查督办、舆情处置等与《条例》相配套的工作规程,确保工作有序衔接。

为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地见效,还将适时开展《条例》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学习、培训、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以执法检查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条例》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沈昕方)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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