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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8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实习生 晋北)8月4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福建省示范高中对口帮扶学校名单的通知》,公布了59所福建省示范高中对口帮扶学校名单,59所福建省示范高中组成是怎样的?他们将在哪些方面进行帮扶?来看记者的解读。

59所帮扶学校为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示范性建设普通高中

据统计,59所福建省示范高中名单来自2022年3月份由省教育厅评估认定的福州一中等30所福建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示范期三年,2022年至2024年)、14所示范性建设高中;福州四中等15所福建省第二批示范建设高中(建设周期四年,2022年至2025年)。

记者根据此前文件获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主要任务是大力创新教育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课程教学领域改革,探索形成现代教育治理模式,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要在办学理念实践、学校文化创建、教师专业发展、体育与健康教育、社会服务、特色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全省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要以学生发展、课程和教学改革为重点,自我更新、与时俱进,努力建成内涵深厚、质量优异、特色鲜明、社会公认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力争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方面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发展成为有全国影响力品牌高中,若干所跻身国际知名高中行列。

根据此前文件要求,每所示范建设高中要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积极承担改革任务和对口帮扶工作。须重点选择省内不超过4所公办普通中学开展对口帮扶,提高公办独立初中与公办薄弱高中办学水平,实现示范高中建设效益最大化,促进我省普通高中优质创新发展、多样特色发展。这些学校需积极建设,不仅要发展自身特色,也要帮扶其他学校。

将对帮扶结果进行考核 纳入示范高中评估

刚刚印发的《关于公布福建省示范高中对口帮扶学校名单的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示范高中和受帮扶学校认真落实经双方市、县教育局确认的帮扶方案,立足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不断丰富帮扶内涵和方式,积极探索完善跨地域集团化办学等新模式,在更大范围上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着力提升扩大帮扶效果。

省教育厅要求,帮扶期原则上与示范期或示范建设期同步,可分别确定为3-4年。帮扶周期中,教育厅将对示范高中开展的对口帮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示范高中评估确认的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过程指导,支持双方学校每学年至少承办1次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开放活动。

设区市教育局要加强协调指导,每年联合组织1次市级专项视导,分析评价帮扶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及时总结对口帮扶典型案例,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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