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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7日讯(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记者 郑昭)2022年5月27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任职年龄原因,决定接受王健、李珊珊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因工作调整,免去陈国华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黄河明为福建省商务厅厅长。

因工作需要,免去林英华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免去李培新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免去董碧仙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免去钟婴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免去王珩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免去池力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职务;免去谢志洪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免去陈晓军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陈丰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陈捷、蔡向华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免去陈国雄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黄浩洪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詹强华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林爱钦、王江凌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免去范宁宇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因到龄退休,免去罗雄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蔡向华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任命陈捷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任命池力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任命陈丰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任命黄浩洪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任命詹强华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任命陈国雄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任命陈明聪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任命陈晓军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任命王江凌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任命林爱钦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任命谢志洪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因到龄退休,免去罗辉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陈瑜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因工作岗位变动,免去董斌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因到龄退休,免去陈友聪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刘振浩、蔡美玲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因工作岗位变动,批准免去陈瑜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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