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建新闻
分享

1月25日,国家民委网站公布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经过严格评选,国家民委决定命名兴安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南宁市、柳州市、贵阳市、六盘水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丽江市、拉萨市、林芝市、兰州市、天水市、吴忠市、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等市(地、州、盟)和其他地区、单位共236个,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其中,福建有5个地区和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决定》指出,希望被命名的地区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

福建省

龙岩市上杭县

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长青社区

泉州市安溪县湖上乡盛富畲族村

三明学院

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学

责任编辑:赵睿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首个数字文旅生态大会在榕举办,开启文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