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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7日(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15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这是我省与江西省的协同立法项目,也是我省首次开展省际间协同立法。

截至2020年末,我省铁路线路里程已达到3774.3公里,年发送旅客7539.3万人、货物3749.9万吨。《条例》设置闽赣协作专章,规定闽赣两省政府、铁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铁路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和工作制度,定期协商铁路安全管理重大事项,解决铁路安全管理重大问题。两省公安机关、铁路公安机关建立铁路治安管理信息互通共享和预警防范、执勤联动等机制,两省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并推进两省铁路在运行计划、安检标准、导向标识等方面的协调统一。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有关人士表示,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提出建立健全协同立法工作机制,近年来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相继开展了协同立法。闽赣两省铁路均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从草案起草、调研到论证修改,两省都密切协作、联合开展。《条例》的通过,将以法治方式共同推动两省铁路安全管理工作,提升两省铁路安全管理法治化水平。

考虑到我省铁路还与浙江、广东相接,《条例》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给今后铁路安全管理协作留下空间,明确本省与其他相邻省的铁路安全管理协作经协商一致,可以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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