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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认定结果的公示,拟认定201所学校为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其中,福建5所学校入选,一起来看——

关于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

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43号),经学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教育部拟认定201所学校为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1年12月3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电子邮件送达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政编码:100816),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电子信箱:llyj@ceeia.cn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2021年11月29日

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公示名单(福建部分)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华侨大学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

福建省三明第一中学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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