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认定结果的公示,拟认定201所学校为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其中,福建5所学校入选,一起来看——
关于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
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43号),经学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教育部拟认定201所学校为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1年12月3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电子邮件送达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政编码:100816),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电子信箱:llyj@ceeia.cn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2021年11月29日
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公示名单(福建部分)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华侨大学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省三明第一中学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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