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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19项,市县两级检察院为民办实事1570项,群众反响良好。”这是8月19日福建省检察院召开的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传出的信息。

“ 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就是我们关心的事”。福建省检察机关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从细小处和急难处入手,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守护百姓“脚底下的安全”

厦门集美区一名男子赵某将偷来的7个窨井盖以500.5元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店,这起小案促使集美区检察院推动全区摸底排查更换安全隐患的窨井盖,让群众出行更安全。今年3月,该院办理的这起破坏交通设施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办理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

窨井盖问题,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福建省检察机关持续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等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对2018年以来涉公共道路设施及交通安全等危害公共安全作行政处理的案件全面排查,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促进规范执法;加强与公安、住建、应急等行政职能部门沟通,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联系机制,互通工作情况,强化协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及时堵塞制度管理漏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生活安全。

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福建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模式。

“很感谢检察院帮助我孙女,我会好好利用救助金,让小青(化名)好好学习。”小青外祖父在收到救助金后,写来感谢信向漳州市两级检察院送温暖活动表示感谢。

小青是未成年人,外祖父、母亲均身患残疾,家中还有一个年仅4岁的弟弟,生活十分困难。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小青被侵害,犯罪嫌疑人依法受到了法律制裁,然而小青身心受创,其外祖父为照顾小青,不再外出务农,母亲担心小青,三天两头请假影响工作,一家人的生活因案陷入更加窘迫状态。

案件发生后,漳州市检察院联合小青所在地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最大程度帮助小青一家。同时,联合有关部门、组织采取多元化救助措施,确保司法救助效果最大化。县妇联向小青发放慰问金;共青团县委安排心理老师为其进行心理辅导;村里赠送了书桌、台灯等学习用品;学校也安排“送教上门”活动为其提供课后辅导。今年4月初,漳州市检察院还向小青发放司法救助金。

切实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姚某、陈某等人从外地购买未经检疫的生猪,通过购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将生猪销售给当地屠宰场,还将18头病死、死因不明的生猪销售给私人屠宰户流入市场。

福建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收到相关线索后,第一时间进行研判,迅速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市县两级检察院立即提前介入,该案从提前介入到审查批捕、起诉,以及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严格把关,将“严”字贯穿履职全过程。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共同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外,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食品严重失信“黑名单”,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

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开展闽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小专项”活动、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活动……福建省检察机关把“检察为民为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始终,用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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