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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5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8月5日,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指挥下,福建省18家法院对37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分别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郑必武等60名被告人定罪处刑。据悉,这37起案件中被告人涉及建立虚假网站,通过QQ、微信发布虚假信息,虚构开奖号码、外汇投资等多种诈骗手段,以及提供银行卡转移诈骗款等帮助手段实施犯罪行为,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电信产业的迅猛发展,利用手机通信工具以及互联网等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且作案手段演化周期加快,手段隐蔽,迷惑性强,波及人数多,造成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巨大,并催生、诱发大量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形成了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中心的犯罪产业链,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此,福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常态化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有效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据统计,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24件3435人,涉案金额16亿余元。

从案件审理情况看,当前福建省电信诈骗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案件数增幅较快,涉案金额大;犯罪手段多样化,新旧模式并存。目前各种诈骗类型达48类共计300余种,诈骗手段花样翻新快,新手法层出不穷,且更加隐蔽、更具有迷惑性。有的诈骗分子利用大数据对人员信息进行筛选、分析,针对特定人或特定群体量身定做的骗术,让人防不胜防。有的诈骗手段由来已久,借助互联网手段依附社会热点卷土重来,有的诈骗利用虚假电子商务平台,手段更为隐蔽。犯罪模式日趋组织分工化与专业化。诈骗团伙内部设置网络组、话务组、转账组、取款组等,分工明确,各环节“流程化”操作特征明显。四是跨区域转向跨境作案,案件取证难度大。许多诈骗团伙为逃避打击,将诈骗窝点转移至境外,通过网络电话对境内民众远程实施诈骗,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由此出现犯罪行为和结果地相分离,加上诈骗手段的高科技化,给案件取证和审查带来巨大挑战。全省案件诈骗窝点设在境外已超过八成,以缅北地区窝点居多。

针对目前全省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的特点和趋势,福建法院切实强化政治责任和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打击力度,取得了较好的审判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互联格局,充分发挥职能,坚决依法惩治。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犯罪分子的贪利性,依法用足用好财产刑,加大经济惩罚力度,最大限度剥夺再犯能力。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整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健全完善信息共享,配合开展紧急支付、追赃返还,对于已审结的案件进行全面摸排,加大罚金、赃款的追缴,综合运用强制执行、失信曝光、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等措施,努力把受害群众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2020年至今,共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1.6亿元,切实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隐患,全省法院还探索创新预防治理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堵塞制度漏洞。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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