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7月31日讯(海峡网记者 李牧晨)7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在官网上公示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被罚款超350万元。
其中,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对涉诈银行结算账户交易监测及管控不到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未备案及超期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155万元罚款。
刘建芬(时任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对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涉诈银行结算账户交易监测及管控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吕进修(时任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部负责人)对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3.5万元罚款。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同时,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206万元罚款。
吴西林(时任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对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5.5万元罚款;黄月冷(时任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对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2.5万元罚款;黄惠嫣(时任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对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3万元罚款。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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