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8日讯(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记者 林智岚)7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闽纪办〔2021〕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点题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停车场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特向全省停车场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停车场收费明码标价“十个清”
1.收费单位要标清(XX公司、XX单位等)
2.定价形式要标清(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3.收费依据/设立依据要标清(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需要提供文号;市场调节价的提供营业执照号、备案号,或批准设立、备案的部门名称等)
4.收费时段要标清(8:00-20:00/20:00-次日8:00/24小时等)
5.收费项目要标清(小型车辆/中型车辆/大型车辆/白天/夜间等)
6.收费标准要标清(X元/半小时,X元/小时,X元/X小时等)
7.优惠政策要标清(免收时间/新能源汽车/军车/警车/救护车等)
8.计费方式要标清(半小时/1小时/半天/天等)
9.服务电话要标清(停车场服务电话)
10.服务内容要标清(车辆类型划分等)
停车场收费“十个不”
1.不得违反收费政策规定
2.不得谎称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3.不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4.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
5.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6.不得拒绝出具(提供)合法收费票据
7.不得拒绝执行优惠政策
8.不得拒绝履行价格承诺
9.不得擅自制定政府定价项目收费标准
10.不得以设备故障等不正当理由多收费用
停车场明码标价“十个清”示例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说明:
1.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标价牌,建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颜色的底板和文字加以区别;
2.示例中并未列明所有情形,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例如采用按次计费的计费方式等;
3.设立依据可采用营业执照号、备案号,或批准设立、备案的部门名称等。
责任编辑:赵睿
- 福建将突出做好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三篇文章2021-07-08
- F5G走进福建,为“新基建”按下加速键2021-07-08
- 昙石山文化遗址:开启福建文明的钥匙2021-07-08
- 福建经验再次入选自贸试验区全国最佳实践案例2021-07-08
- 7月7日福建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2021-07-08
- 受副热带高压控制 福建气温持续较高2021-07-08
- 福建总结推出12个深化“放管服”改革典型经验做法2021-07-08
- 福建获认定3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数量居全国第二2021-07-08
- 福建经验再次入选自贸试验区全国最佳实践案例2021-07-08
- 福建省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2021-07-08
-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
福建出台“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1-07-08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