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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年至2020年,全省法院生效判决未成年人被告人3915人,其中免予刑事处罚45人、适用缓刑1323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2184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拐骗儿童、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738件;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侵权、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民事案件26659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省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有四大特点:重新界定少年法庭受案范围,特别是明确将部分执行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探索未成年人审判机制组织建设新路径;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管理工作,细化队伍培养建设、统计管理、绩效考核、信息化建设等机制;积极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健全完善“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记者 严顺龙)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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