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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三十三场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5月24日,全省累计接种952.43万人次,无严重异常反应病例报告。截至目前,全省共有新冠病毒疫苗指定接种单位1185个,接种台5196个(其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的接种台有1209个),登记和接种人员28911人,实现每日接种能力达60万人以上。

福建省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喜瑛介绍,我们省的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从五月份开始,但大规模接种的准备工作从三月份就开始了。省医保、财政部门设立专用账户,提前安排疫苗采购专项资金,做到“钱等苗”。卫健部门积极主动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疫苗采购、供应和配送工作,提前制定分配计划,缩短配送时间,实现苗到即送,苗到即打。药监部门加强对疫苗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保障疫苗流通质量。公安部门主动对接疫苗储存点、接种点,根据接种工作开展情况,科学合理投入巡防力量,加强周边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及时联动,有效处置。

在原有常规接种点、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作为指定接种单位的基础上,在人口集中区域或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移动接种点,在大型展览馆、体育场馆、文体活动中心等设置大型方舱式新冠病毒疫苗集中接种点,推动疫苗接种工作进学校、进工厂、进工地、进社区。动态调配接种人力资源,每个设区市建立5支以上、每个县(市、区)建立3支以上的机动接种小分队。截至目前,全省共有新冠病毒疫苗指定接种单位1185个,接种台5196个(其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的接种台有1209个),登记和接种人员28911人,实现每日接种能力达60万人以上。

我省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主要有哪些?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山鹰介绍我国已有7个生产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其中,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有3个灭活疫苗和1个腺病毒载体疫苗;此外,还有1个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和2个灭活疫苗获批紧急使用。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疫苗专班的统筹安排,目前我省正在使用的是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所) 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的两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省外接种了第一剂疫苗能否继续在我省接种第二针?

福建省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翁铖介绍,需要跨省跨地区接种的群众,可向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提供由首剂接种单位出具的统一格式的预防接种凭证,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将按照预防接种凭证上的相关信息,为群众提供相同种类的疫苗进行续种,保证第二针剂有效接种。

60岁及以上人群或慢性病人群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吗?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山鹰介绍,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4个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新冠病毒疫苗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纳入该人群的数量有限,重组亚单位疫苗Ⅲ期试验尚在进行中,暂无疫苗对该人群的保护效力数据。但上述疫苗Ⅰ/Ⅱ期临床研究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群疫苗接种安全性良好,与18-59岁人群相比,接种后中和抗体滴度略低,但中和抗体阳转率相似,提示疫苗对60岁以上人群也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建议接种。

慢性病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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