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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开始 三大变化请注意

东南网5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实习生 陈雨辰) 我省近日启动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记者从省卫健委、省药监局了解到,为了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有序,全省各地均设置了临时接种点,将接种服务前置。据福建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不良反应监测情况来看,目前我省新冠病毒疫苗质量总体保持安全可控。

新冠疫苗的接种受到群众普遍关注,此次大规模接种的新冠疫苗与此前有什么不同?记者从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获悉,有三个变化需要注意。

变化一:一瓶新冠疫苗两个人用。随着新冠疫苗接种人群的不断扩大,对疫苗生产企业的产能提出更高要求。为扩大产能和供应量,让更多人早日打上疫苗,部分生产企业将疫苗的规格由原来的单支1人份调整为单支2人份。原来的单支1人份疫苗也在继续使用。

单支2人份的每支含1.0ml,每人次使用剂量为0.5ml;单支单人份每支含0.5ml。两种包装的疫苗除了灌装剂量不一样,其他完全一样,接种效果不会受影响。

多剂包装在其他疫苗中也有使用,如卡介苗、A群流脑疫苗、白破疫苗等,大家无须担心,可放心接种。

目前,我省开始使用的单支2人份新冠疫苗厂家为北京科兴中维,后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供应其他厂家的疫苗。

变化二:打的是“北京生物”新冠疫苗,接种证明上却变成了“长春生物”“成都生物”或“兰州生物”新冠疫苗。这是为了进一步保障新冠疫苗的供应,国药集团中国生物统筹国内资源,利用所属的长春、成都、兰州等生物制品研究所的包装能力来扩大新冠疫苗产能。

按照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规定,北京所委托长春所、成都所、兰州所等企业承担北京所新冠疫苗制剂分包装任务,疫苗原液仍是北京所生产,委托包装生产的疫苗与北京所生产包装的疫苗质量完全一样。这也符合《疫苗管理法》的规定。

目前福建省开始使用由长春生物包装生产的新冠疫苗,后续还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供应其他厂家的疫苗。

变化三:第一剂和第二剂打的新冠疫苗厂家不一样。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规定,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目前,我省使用的新冠疫苗厂家有北京所和科兴中维,两个都是灭活疫苗,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混打。

责任编辑:李牧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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