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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4月25日讯(海峡网记者 李牧晨 通讯员 刘君华)25日,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减少危险驾驶行为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增强对驾驶人的警示教育,福建交警今日公布2021年3月份31名被终生禁驾人员名单(见附件:2020第3月份终生禁驾明细),主要禁驾原因涉及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此次公布的终生禁驾名单包括我省驾驶人19名,外省驾驶人7名,无证驾驶人员5人。终生禁驾人数比2月份减少8人。上述人员均已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再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福建交警提醒,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中短途自驾出行等活动将会增多,广大驾驶人要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自觉摒弃交通陋习,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同时,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切勿逃逸,即使侥幸逃得一时,最终也难逃法律的严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附件:2020年3月份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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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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