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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月18日讯(记者 林智岚)18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20年全年度投诉情况分析》。

根据福建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20年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8377件,解决25998件,解决率91.6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03.56万元,其中属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121件,得到加倍赔偿额15.17万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229584人次。

2020年全年度受理投诉28377件,挽回经济损失3403.56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投诉总量上升16.03%。

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投诉依然高居首位

2020年的投诉中,根据投诉性质划分:质量问题6540件,占投诉总量的23.05%;售后服务问题4456件,占投诉总量的15.70%;合同问题4209件,占投诉总量的14.83%;虚假宣传问题2005件,占投诉总量的7.07%;假冒问题683件,占投诉总量的2.41%;价格问题637件,占投诉总量的2.24%;安全问题498件,占投诉总量的1.75%;人格尊严问题272件,占投诉总量的0.96%;计量问题162件,占投诉总量的0.57%;其他问题8915件,占投诉总量的31.42%。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以及合同问题仍然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一半以上。

与2019年同期相比,涉及虚假宣传、假冒问题及人格尊严的投诉比重上升明显,合同问题及价格问题的投诉比重则有所下降。

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2020年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投诉依然高居首位,售后服务问题及合同问题引起的投诉紧随其后,分别排在第二、第三位。

食品类投诉比重上升明显

2020年全省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商品类投诉17316件,占投诉总量61.02%。从商品类投诉来看,与2019年同期相比,日用商品类、食品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与房屋及建材类的投诉量居前五。其中食品类投诉比重上升明显,增幅为113.18%。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比重有所下降

2020年全省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服务类投诉11061件,占投诉总量38.98%。从服务类投诉来看,与2019年同期相比,生活、社会服务类、电信服务类与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的投诉量仍居前三位,但投诉比重均有所下降。

预付款消费纠纷既是热点,也是难点

记者了解到,去年消费投诉有呈以下热点:一、预付款消费纠纷既是热点,也是难点。2020年全年度,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共3224件,占总投诉量的11.36%;售后服务类投诉共4456件,占总投诉量的15.70%。 在这二类投诉中,预付式消费投诉占了一大部分;二、食品安全投诉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量上升了113.18%,增幅明显,居商品类投诉第二位。2020年度,食品类投诉共4513件,占总投诉量的15.90%;三、网络直播带货销售不断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售后退换货难、广告滥用极限词、价格欺骗等现象层出不穷。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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