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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月13日讯(海峡网记者 李牧晨)13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公告,记者从中获悉,其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收到人行福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严格执行业务规范,存在多项不合规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1.02万元,并处人民币6,710.02万元罚款。国通星驿于2018年9月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2019年4月全部按要求完成相关整改措施,并向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汇报了整改情况。目前,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国通星驿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该公告全文如下: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福银罚字[2020]61号)。主要内容如下: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国通星驿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存量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国通星驿因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严格执行业务规范,存在以下不合规行为: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3.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5.条码支付业务风控制度不健全;6.未按规定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7.未按规定存放客户备付金;8.未按规定真实、完整地发送交易信息,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9.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10.未按规定开展收单交易风险监测;11.存储银行卡敏感信息;12.未备案先展业。综上,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1.02万元,并处人民币6,710.02万元罚款。

国通星驿高度重视现场检查所指出的问题,于2018年9月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全面梳理总结此次执法检查工作,深度剖析存在问题,全面启动相应整改工作,已于2019年4月全部按要求完成相关整改措施,并向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汇报了整改情况。

公司及国通星驿将吸取经验教训,积极拥抱监管,进一步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本次行政处罚金额将计入公司2020年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及国通星驿后续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包括:(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二)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触及以上第(二)项规定,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1)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2)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存在丧失继续生产经营法律资格的其他情形;(3)深交所根据公司重大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程度,结合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类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上市地位的影响程度等情形,认为公司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的。本次行政处罚系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管行政处罚,未触及上述可能触及终止股票上市的重大违法情形。目前,公司及国通星驿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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