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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月6日讯(海峡网记者 李牧晨 通讯员 刘君华)6日,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有效提升城市出行安全保障水平,按照公安部交管局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安排部署,福建交警继续组织对2020年12月份福建城市道路交通中“机动车斑马线礼让率、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率、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摩托车头盔佩戴率、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六大类项目进行测评并公示。2020年12月份,交警部门在城区部分道路、路口选择点位对邮政、顺丰、京东等3家快递行业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情况进行抽查,经测评,邮政快递人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为56%,顺丰快递人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为51%,京东快递人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为47%;12月份,邮政、顺丰、京东3家快递行业企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共99起,其中:顺丰37起、邮政31起、京东31起。

福建交警提醒,快递企业要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交通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建立与带盔率、守法率相关联的内部奖惩机制,切实提升快递配送人员带盔率和守法率,不断促进快递行业配送人员交通安全意识的提升,确保快递行业配送人员交通出行安全;以期持续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支持我省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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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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