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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省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今日,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11月份全省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此次公布的14名终生禁驾人员中,福建省驾驶人5人、外省驾驶人4人、无证驾驶人员5人。

此次公布的终生禁驾人员中,11人是因为驾驶人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逃逸被终生禁驾,3人是因为驾驶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驾车上路一定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并全力保护现场,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应当立即抢救伤者并迅速报警,积极协助警方调查处理,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妄图逃逸,否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同时,驾车出行千万要记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记者 陈楠 通讯员 刘君华)

福建交警曝光11月份全省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福建交警曝光11月份全省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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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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