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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尽早就业,省人社厅、教育厅、扶贫办、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专项攻坚行动》的通知,把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全面纳入就业帮扶专项攻坚行动,使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获得全面帮扶就业到位。

此次就业帮扶专项攻坚行动对象包括:2020届福建生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福建生源离校1年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0届省内院校生源地为52个未摘帽贫困县并有意愿在福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

通知要求,各高校持续做好本校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跟踪服务,为暂未就业的推送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求职进展清。各级人社部门及时将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全部纳入实名制跟踪服务,推送公益性招聘活动信息,推荐不少于3个针对性岗位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对有创业意愿的,全部纳入创业培训,按创业培训每人不超过12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项目补助。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为其发放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有能力提升需求的,组织其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按就业技能培训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培训项目补助。

同时,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每吸纳1人并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国有企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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