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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督办下,代表建议承办单位持续改进工作,积极回应代表诉求,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提标扩面”——

建议办理,从“不满意”到“很满意”

东南网10月2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将扩大到18岁,残疾儿童救助标准从现有的每人每年1.5万元提高到1.7万元,贫困残疾儿童救助标准从现有的每人每年1.8万元提高到2万元。两项政策调整措施于明年正式实施。

这两项惠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的实施,全省财政每年需增加支出3068万元,将有效减轻我省3万多名残疾儿童家庭的康复费用负担。

而政策落地的背后,源于一份省人大代表建议。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督办下,承办单位不断改进工作,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从“不满意”到“很满意”。

督什么——

紧扣代表诉求“按题作答”

2018年我省制定出台的《福建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规定,残疾儿童救助年龄为0至6岁,贫困残疾儿童救助年龄为0至14岁。“实践中,一些年龄超过6岁的残疾儿童,由于救助政策的局限,不能得到政府有效的救助和帮扶。建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调整救助政策,将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扩大到18岁。”省人大代表郭清华长期在泉州市基层社区工作,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一直很关注。在今年年初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他提出了《关于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的建议》,被列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的代表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求,要把承办单位是否“按题作答”,是否能够积极研究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举措,作为重点建议督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省人大常委会先后5次召开由省财政厅、卫健委、残联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协调会,明确要求承办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拿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

怎么督——

代表满不满意是重要标准

“因今年我省财政收入形势较为严峻,省级标准的‘提标扩面’暂时执行现有制度。下一步,将在疫情明朗、研究充分的基础上,再考虑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4月初,郭清华收到省残联、财政厅、卫健委等承办单位的初步办理方案。

然而,对这个办理结果,郭清华表示“不满意”:“这是一个时间不明确、没有具体内容的答复。”

“代表满不满意,是评价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再次提出具体督办要求,要充分尊重代表意见,进一步拿出更为明确的、有实质性内容的办理意见。

承办单位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开展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情况调查,分析研究全国各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并广泛征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家长、残疾人工作者的意见。

5月初,省残联等承办单位再次形成一份新的建议办理意见:拟将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由每年人均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救助年龄扩大到14岁。同时,承办单位认为,救助政策的重点应该突出“救早救小”的原则,15至18岁的残疾儿童,拟筛选部分残疾种类开展救助试点。

这一次,郭清华依然不太满意:“大龄残疾儿童虽然已经超过了康复的最佳年龄,但通过积极的康复治疗,功能和能力依然可以进一步提高。政府不能放弃对这些大龄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

关键的问题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督办意见非常明确:“要突出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要进一步精准调研、精细测算、精准决策。”

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再次召开专题协调会,会同省财政厅、卫健委、残联,从法律、医学、财政管理等多维度进行研究论证。三家承办单位对我省38000多名0~18岁持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情况进行逐类逐项分析,摸清底数,科学测算康复救助“全覆盖”所需的财政支出和省级财力承担的资金数。

同时,常委会还组织调研组赴福州市、周宁县、寿宁县等地,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情况调研。

此后,通过调整测算口径、提高资金效率等方式,承办单位形成了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扩大到18岁的资金保障优化方案,向省政府专题报送了《关于〈福建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提标扩面的情况报告》,并再次交上“答卷”,提出了文章开头的两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提标扩面”的政策调整措施。

郭清华终于表示“很满意”。他坦言:“承办单位不仅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扩大到18岁,而且还进一步提高了康复救助标准,完全采纳了我提出的建议,甚至超出了我的预期。”

督到位——

紧抓“最后一公里”兑现承诺

“办理建议方法好,不等于落实就好。还要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解决好代表建议答复承诺事项的兑现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明确要求。

如何抓好“最后一公里”?省人大常委会向承办单位明确提出:要建立答复承诺事项台账,健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机制,推动“提标扩面”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措施落地落实。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多层次、多形式康复机构,确保每个县至少有一家标准化运营的康复机构,着力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让残疾孩子都能享有有质量的、有效果的康复服务。

“这份建议办理代表从不满意到很满意的过程,也是我们工作不断改进的过程。我们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加认真对待代表建议,切实改进工作,让人民满意。”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邵旭表示。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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